9月10日下午,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商务厅副厅长高翔就河南省灾后促消费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为加快促进消费市场回暖,帮助受灾地区和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灾后促消费工作的通知》,决定利用9—12月的四个月时间,多方筹措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灾后促消费工作,切实把扩大消费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助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高翔介绍,为加快促进消费市场回暖,帮助受灾地区和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灾后促消费工作的通知》,决定利用9月到12月的四个月时间,多方筹措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灾后促消费工作,切实把扩大消费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助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通知》明确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对因水灾报废的车辆,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同时在省内购置新车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原车注销地完成注册登记上牌手续的,按照原报废车辆行驶年限给予消费者差异化补贴。
《通知》明确鼓励汽车消费。对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河南省购买新乘用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注册登记上牌手续的,按照购车发票价格向消费者发放差异化补贴。鼓励各地提高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