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39号)的通知(简称“39号通知”)精神,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经销商商会即日起将联合汽车职业院校、大型汽车企业培训中心、社会培训机构等相关单位合作开展汽车行业各职业工种技能 “新型学徒制师资培训评价”活动。参训学员在完成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后,经理论和实操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经销商商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从而为全面贯彻落实“39号通知”要求提供可靠的保障,为汽车行业培养更多的专业技能人才,促进我国汽车产业健康快速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经销商商会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