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日前,全国各地陆续召开地方两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信用”多次被提及。源点信用通过梳理发现,无论是推进重点领域监管,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还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地政府都提出2022年立足当下、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助力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扎实推进5.0版改革。坚持从办好“一件事”入手,打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 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带动更大范围的告知承诺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数字政务建设,推动更多事项由网上掌上“可办”转向“好办易办”,让企业和群众享有随时在线、集成便利的政务服务。 落实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把政府一切工作都纳入法治轨道。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城市更新等重点和新兴领域立法。
河北省 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电子证照全覆盖。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就近办、自助办、网上办水平。 要把全方位服务企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实施市场、政务、法治、金融、信用环境提升工程,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搭建直通车平台,做实企业包联服务,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行为,让企业投资放心、创业安心、发展称心。 山西省 构建普惠性融资担保体系,提高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 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许可事项清单,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推进“一件事”集成服务,试点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建立项目审批“一事一方案”。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对新业态新领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做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清欠”工作,清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逾期欠款,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快推进我省信用立法,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分类分级监管和安全监管专员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 深化城商行、农信社改革,继续推进企业上市“天骏服务”计划,支持企业扩大股市和债券融资、开展信用融资,扩大信贷总量、调整融资结构。 辽宁省 全面加强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各级政府必须严格兑现承诺、严禁失信违诺,自觉做诚实守信的坚定践行者、维护者。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程序,畅通准入准营和退出通道。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全要素改革,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全面应用和互通互认。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以公正监管保证公平竞争。探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让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即享即兑。 吉林省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深化“证照分离”“证照一码通”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继续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力争多投放、早投放、精准投放。发挥“吉企银通”融资服务平台作用,进一步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做好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的接续转换,推动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明显增长,提高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推动金融系统通过减少收费、调整拨备等多种措施,向实体经济让利。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实施信用监管和风险分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黑龙江省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市(地)、县(市、区)营商环境评价,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流程,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度。 加快实施“兴安岭生态银行”建设行动,推出林下经济小额信用贷款产品。 上海市 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强化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法治保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深入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在更多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综合监管改革,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以精准有效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江苏省 加快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一件事”改革,推动“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努力把江苏打造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浙江省 深入推进小微企业信贷“增氧计划”和金融服务“滴灌工程”,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扩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规模,提升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和便利度。 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抓住RCEP实施重大机遇,引导企业用好零关税等规则,落实好出口退税、出口信贷等政策,推行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确保出口占全国份额基本稳定。 围绕党建统领、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和基层治理等系统,加快打造一批管用实用好用的重大应用。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确保数据安全。 坚持依法履职,建设法治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安徽省 推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加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政策实施,建好用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提高首贷户、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占比,新型政银担业务新增放款1000亿元以上。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开展营商环境问题大起底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营商环境对标沪苏浙,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 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完善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与化解机制,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稳妥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和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 提升政府法治和诚信建设水平。政府必须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作为行政法人主体,必须笃行法律职守,同样必须平等承担法律责任,践行诚信契约精神。 福建省 在营商环境上有新提升。全力打造“便利福建”,让福建成为创新创业创造的福地。推动出台《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轨道。 在深化“放”上下功夫,结合实际继续取消或下放一批审批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梳理已下放事项,规范备案、补正、中介等行为,杜绝“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确保放得下;加强指导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接得住。 在精准“管”上促公平,持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差异化监管机制,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和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强化对政府招商投资合作、招标采购、资源资产出让的公平性监督。 推动诚信福建建设,依法规范失信惩戒,建设诚信社会;强化政策兑现,打造诚信政府,新官要理旧账。 江西省 落实省社会信用条例,全面建设信用江西。 打造高质效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向国家级开发区和市县两级放权赋能。打通数据壁垒,深化综合窗口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照通办”,在低风险行业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 山东省 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深化“双全双百”工程,推动高质量“一网通办”,全面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重点民生领域探索推行“综合监管一件事”。面向市场主体创新优化政策和精准服务,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开展省级成本绩效管理试点。加快城商行、农商行改革,推进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地方征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 河南省 因疫情灾情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延续完善减免房租、信贷支持等政策。 在科技中介、信用服务、会计、咨询等领域引育一批品牌机构。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深化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建设信用河南。 完善债券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用好省企信保基金,因企施策化解重点企业债务风险。 湖北省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数字赋能、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做到线上只进一网、线下就近办理。探索项目测绘“多测合一”、各类规划“多规合一”、专题评价“多评合一”、图纸审查“多审合一”、竣工验收“多验合一”,加快“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一事联办”事项扩大到40项以上。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湖南省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用好市县营商环境评价成果,深入推进全过程公开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行“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争取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国家综合改革试点,深化供应链金融、科创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改革创新,扩大科技企业知识价值信贷试点范围。 提高政府效能。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提升监管规范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 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投放。 广东省 支持供销社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支持广东农垦改革发展。 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支持广州、深圳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深化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纵深推进“证照分离”“一照通行”,完善注销退出制度,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便利化水平。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探索建设大湾区跨境理财和资管中心,扩大“跨境理财通”规模,建设港澳保险售后服务中心,推动“征信通”“保险通”。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等建设,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该下放的坚决下放,不能下放的坚决不放,需要提级审批的坚决提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防止“一放了之”、只放不管,坚决防止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坚决防止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 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券等项目谋划储备。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信贷支持。 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力度,强化银税互动,落实供应链金融支持政策,扎实推进普惠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绿色发展企业的支持,发挥“桂惠通”、“桂信融”平台作用,扩大“信用快贷”对企业的优惠信贷覆盖面,力争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长12%。积极推进“引金入桂”、“险资入桂”,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全面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深入开展“保险+期货”试点,努力实现“金色乡村”广西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县域全覆盖。 开展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民营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扩大“桂惠贷”投放量、惠及面,推广“信易贷”,推出“重大产业项目贷”、“招商贷”等量身定做的系列信贷产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推广应用“智桂通”平台。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企业注销便利化。落实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和援企稳岗政策,规范行业协会收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持续为企业减负。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开展隐性壁垒排查。 海南省 优化风险管控机制。引入智慧化手段,更多采用信用监管,完善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 深化农信社改革。打造“信用村建设”载体,助力乡村振兴。 实施营商环境改革领跑工程。围绕产业发展全链条和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开展准入即准营、政务服务“零跑动”、“信用+免审”、国土空间智慧治理、跨境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等一批领跑行动。建设一批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 构建全方位企业服务体系。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进“诚信海南”建设,组建省级层面企业征信公司。完善营商环境问题受理核查处理闭环机制,以个案处理推动共性问题解决。 重庆市 建立完善科学用能政策,优化煤电油气保供机制,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健全面向小微企业、覆盖所有区县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规模。 优化科技金融服务,完善种子、天使、风险投资全链条创投体系,创新科技企业融资增信机制,扩大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规模,支持科技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促进科技与金融有效对接。 加快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深入实施《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100项首批改革事项,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推进法治化建设,推广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制度。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农村信用体系和农业农村工作体系。创新人才下乡激励机制和政策体系,实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尽展所长。 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决策事前评估与事后评价机制,科学决策、依法用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民生领域政府立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试点,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努力使法治政府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 四川省 推动川渝合作共建再深化。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推动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尽快出台。制定实施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方案,协同推进土地管理、市场监管、税费征管一体化等改革取得突破。 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规范发展。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联、通、办”效能。深化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管理服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加快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严厉打击偷税逃税,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契约精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贵州省 有序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深化国有林场、国有农场改革。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三减一降”,深入实施“一窗通办‘2+2’模式”“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全程网办”事项达到70%。探索建立容缺承诺审批制度。 云南省 聚焦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打响营商环境新品牌。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云南效率”“云南服务”“云南诚信”。 大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常态化开展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优化审批、全流程监管。 纵深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加快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 西藏自治区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互联网+”模式,扩大“证照分离”改革和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改革覆盖面。 落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努力实现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审批效率最高、审批服务最好,市场主体增长6.5%。完善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体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陕西省 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加快征信系统建设和信用信息共享,用好新的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便利。 认真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改革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立“军令状”等制度,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经费包干制、信用承诺制,赋予科研单位、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快“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优化金融、能源、交通、公用事业等行业涉企服务,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监管更加公平有效。 实施中小外贸企业成长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提高出口退税、出口信贷、信用保险等支持出口政策的便利度,进出口总值增长10%。 甘肃省 全方位提升“放管服”水平。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化投资审批、招投标等领域改革,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深化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信易+”工程。促进政银企互动,构建全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健全守信践诺机制,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青海省 深化“放管服”改革,启动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法依规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功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跨省通办。 宁夏回族自治区 做优“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契约精神,提升亲清政商关系。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和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落实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改革,严格规范政府监管行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逃废债行为。强化诚信政府建设,大力开展清理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