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关于商会
  • 商会动态
  • 商会会员
  • 分支机构
  • 人民调解
  • 党建专栏
  • 诚信建设
  • 证书查询
  • 人才培训
  • 数据中心

行业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商会动态>行业政策

佛山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二手车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4 13:25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经济促进)局,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引导二手车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维护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管理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经济促进)局要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要求,督促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销售等经营主体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按规定做好备案。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销售企业等经营主体应如实在系统填报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场地面积、企业规模等信息。

  二、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行为

  各区经科(促)区要督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要求经营管理二手车交易市场,规范市场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完善二手车交易服务流程。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在办理二手车交易事宜时,应当认真核对交易双方当事人和车辆的相关信息及凭证等,严格按照二手车流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开展经营活动,核对内容包括:卖方身份证明信息与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的一致;实车机动车号牌、车辆识别代号等信息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记载的一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是否有效等。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档案,交易档案应当包括交易双方身份证明、交易合同、交易发票等,除交易发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限保存外,档案保存期不少于3年。鼓励二手车交易档案电子化。

  二手车买卖双方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二手车交易手续、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等业务,代理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委托代理人办理二手车交易手续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采用拍摄照片、视频通话等方式核验买卖双方身份,核验过程留存音视频并纳入交易档案。

  三、加强二手车交易信息报送

  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销售企业等经营主体应当认真核对机动车交易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车辆信息、交易信息,按规定逐车、实时、准确将交易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通讯方式、交易车辆信息、交易时间等信息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并按时月报、年报。各区经科(促)区要督促已备案的销售企业和交易市场及时报送相关经营交易信息。

  特此通知。

佛山市商务局

2023年10月11日


分享到:
上一篇:经济运行亮点增多——相关部门负责人解读当前经济运行形势
下一篇:国家统计局:前三季度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向好 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
商会动态
  • 商会资讯
  • 要闻
  • 行业资讯
  • 行业政策
  • 信用资讯
  • 行业研究
  • 培训资讯
  • 会员资讯

推荐内容

  • 东昌集团诚聘英才
  •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
  • 4月进出口数据出炉,汽车出口2649.8亿元,增长4%
  • 央行:阶段性将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的存款准备金率从目前的5%调降至0%
  • 商会研究 | 全联车商对主流汽车品牌渠道管理年度分析报告
  • 中办、国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延伸汽车消费链条 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
  • 车讯早知道 | 广东:严格落实电解铝产能置换/特朗普要取消能源出口所有限制/广汽本田新能源工厂正式投产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实施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 深圳:落实国家部委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 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
网站地图|网站声明|关于商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院47幢3层9号 电话:010-68780877; 秘书长:18518534808;加入商会:13810977017;合作咨询:13011296023;技能培训:13691382441
京ICP备14012925号  网站建设:一诺互联
  • 申请加入商会
  • 商会微信公众号
  • 中国车商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