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9日,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了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同时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政策措施是生态环境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响应行业呼声,着眼汽车市场稳定发展、助推企业特别是汽车经销商纾困解难的具体举措,对稳定当前汽车市场形势和企业预期,缓解汽车经销商去库存压力将发挥重要作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16年12月,原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发布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明确要求国六标准的实施分为A、B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国6a限值要求。第二阶段自2023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国6b限值要求。同时,明确提出道路实际排放测试(以下简称RDE)试验在2023年7月1日前仅监测并报告结果。在具体实施环节,RDE试验结果符合标准限值要求的,企业可自主选择在试验报告上登记“仅监测”或“满足标准限值”。自2023年7月1日起,所有“仅监测”车型不能继续生产及销售。 随着国六标准B阶段全面实施时间的临近,自2022年四季度开始,汽车经销商面临的去库存压力逐步增加。但在三年疫情的影响冲击下,汽车经销商面临的经营压力明确加大,企业盈利能力明显降低,加之进入2023年后,汽车市场持续受到多重因素冲击,市场行情持续低迷,导致部分不符合RDE试验要求的国六b车辆库存积压严重。在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下,部分经销商向中华全国工商联业联合会汽车经销商商会(以下简称商会)反映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重视国六标准B阶段全面实施后对汽车产业和经销商带来的影响。 为此,商会在2023年初,围绕这一问题组织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广泛听取汽车经销商诉求,了解掌握汽车经销商库存情况和面临的困难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商会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了专题报告,呼吁国家重视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建议对即将全面实施的国六标准B阶段进行适当调整,受到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同时也让主管部门进一步了解了行业的真实情况,为主管部门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进入二季度,结合市场和企业对国六标准B阶段实施问题存在的各种猜测和不实消息,商会又及时与会员企业逐一进行了沟通,向企业介绍了商会了解掌握的情况,为企业尽早作出正确的应对措施留出了时间。 从商会目前调研掌握的情况看,不符合RDE试验要求的国六b车辆是经销商面临的主要库存压力,随着《公告》的发布,经销商对这些车辆的去库存的压力得到有效缓解。但同时,调研中也发现,部分经销商仍然有相当数量的国六a车辆,有的甚至占到经销商现有库存的三分之一左右。这些车辆留给经销商的销售时间已经非常有限,应引起汽车生产厂家和广大经销商的高度重视。为此,商会呼吁汽车生产企业: 一、与广大经销商一起,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共同面对现有国六a车辆去库存压力。现阶段,汽车经销商都面临巨大的经营和生存压力,不要让经销商单独面对国六a车辆去库存压力。 二、认真贯彻落实公告要求,按期停止生产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到期不私自生产。 三、根据市场需求合理确定生产计划,不突击生产,不强行向经销商压库。7月份后,尽早将生产和库存的不符合RDE试验要求的国六b车辆配置给经销商,为经销商尽快消化不符合RDE试验要求的国六b车辆留出充足时间。 下一步,商会将与广大汽车经销商一起持续关注《公告》贯彻落实情况,也欢迎会员企业和广大汽车经销商积极向商会反映有关情况问题。汽车经销商商会作为广大汽车经销商的家,始终与广大经销商站在一起,共同面对存在的困难问题,共同推动中国汽车市场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