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政府印发《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在“加大促销费力度”方面,针对汽车消费,提出若干激励措施,包括以旧换新补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落实购置税减免,以及增加节能汽车增量指标配额、取消二手车限迁、给二手车经销商减税等等。
广州市政府提出,要宣传落实好省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政策,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广东号牌旧车,同时在市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市内上牌的,给予3000—10000元补贴。
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对个人消费者2022年6月30日前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给予8000元/辆补贴。加快出台实施广州市个人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
与此同时,要全面落实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办好汽车消费节,联合银联开展“羊城欢乐购”汽车专题促销。
文件还提出,将进一步优化汽车使用管理,做好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和临时放宽节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工作,不新出台限制汽车购买的措施。全面实施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全国“一证通办”措施,放宽流动人口在广州市购车条件。
二手车迁转方面,广州将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政策在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继续执行。
同时,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积极推动在具备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落实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增值税由2%减按0.5%征收的政策,加快二手车流通。
开展汽车整车平行进口业务,衔接落实国家关于完善平行进口汽车环保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
广州还提出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停车场设施配建标准,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予办理规划、用地、建设许可手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2022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3000个。